您的位置: > 经典案例
-
安徽金亚太律师梁克秀为非法拘禁案被告人二审辩护,二审减刑
当事人信息原公诉机关安徽省长丰县人民检察院。上诉人(原审被告人)张亚强,男,1990年8月10日出生,汉族,河南省偃师市人,大学文化程度,某医学院在校学生。因涉嫌犯非法拘禁罪于2014年1月5日被长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,同年1月23日被长丰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,次日被长丰县公安局执行逮捕。现羁押于长丰县看守所。上诉人(原审被告人)某,化名李天,男,1991年6月3日出生,汉族,河南省新蔡县人,高中文化程度,无业。因涉嫌犯
2020-03-26 -
安徽金亚太律师梁克秀辩护的盗窃案件,二审无期徒刑改判有期徒刑十五年
当事人信息原公诉机关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检察院。上诉人(原审被告人)曾斌,曾用名杨斌,男,汉族,1977年7月13日出生于青海省西宁市,高中文化,无业。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4年3月13日被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刑事拘留,同年4月17日被逮捕。现羁押于合肥市第一看守所。辩护人梁克秀,安徽金亚太(长丰)律师事务所律师。原审被告人牛楠,女,汉族,1988年10月13日出生于江苏省沛县,中专文化,无业。因涉嫌犯盗窃罪于2014年3月13日被
2020-03-26 -
安徽金亚太律师梁克秀代理交通事故案件胜诉
原告:陶明,男,1979年6月20日出生,汉族,住安徽省长丰县,委托代理人:梁克秀,安徽金亚太(长丰)律师事务所律师。委托代理人:朱会平,安徽金亚太(长丰)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。被告:李永初,男,1976年10月8日出生,汉族,住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,被告:合肥众驰快运有限公司,住所地合肥市政务区绿地蓝海国际大厦B座1414室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575744481K。法定代表人:唐洪青,职务经理。被告: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
2020-03-26